关于转发《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》的通知

  • 日期:2017-0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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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党委、各党总支部:

    为做好侨界困难群体帮扶工作,北京市政府侨办、市侨联在全市开展贫困归侨侨眷调查统计工作。现将《关于开展贫困归侨侨眷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京侨发[2017]21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情况调查工作。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    1. 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填报工作,杜绝虚报、不实申报。对发现的虚报、不实现象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。

    2. 身份认证:各单位申报困难归侨侨眷前,需审核确认申报人的归侨侨眷身份。对于尚未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件的,请与区(县)政府侨办联系,确认可以认证后再申报。

    3. 贫困认定标准:京侨发[2017]21号文件要求的四类范围。

    4. 填报内容:请各单位完整准确填写4种附表(附件2),即北京市困难归侨家庭生活情况调查表、北京市困难侨眷家庭生活情况调查表、北京市困难归侨家庭生活情况调查汇总表、北京市困难侨眷家庭生活情况调查汇总表。

    5. 报送时间:请各单位在8月3日前将调查表、汇总表格盖章后交至党委统战部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ulm@ucas.ac.cn。

    联 系 人:付利民

    联系电话:88256560  15911077736

    办公地点: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30室

 

附件:1.《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  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开展贫困归侨侨眷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》

      2.《2017困难归侨侨眷调查表》

党委统战部

2017年7月28日